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

YaYa vs. YoYo

 
  丫丫從小是看 YoYo TV 長大的。從小時候的「YoYo 晚點名」開始,用「彩虹的約定」來幫助入眠,到現在小學一年級,用「Dora」和「Diego」來幫助早起,「我想看 25 台」成為她日常生活的一部份,那些香蕉,蘋果,西瓜,水蜜桃,也成了丫丫耳熟能詳的朋友。

[四歲的丫丫和蘋果姐姐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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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些人怕孩子看太多電視,所以乾脆把孩子和電視隔離開來。這樣做或許沒錯,但是,我個人的經驗是,有些東西和洪水一樣,無法永遠隔離開來。每個人的「洪水」都不一樣,有人愛看電視,看小說漫畫;有人愛上網,玩電動玩具;有人愛追星,有人愛打麻將。大禹告訴我們,面對洪水,疏導比圍堵有效,不然,等到你圍堵不住時,那種一下子大爆發的潰堤,造成的後果會更嚴重

[台下的丫丫]

[台上的香蕉哥哥]

  給孩子一個偶像,不是壞事,協助他學會選擇,應該才是重點。給孩子一些自由,不是壞事,協助他學會自制,應該才是重點

  YoYo TV 有些好節目,也有些不好的節目。像「蠟筆小新」「我們這一家」之類的無厘頭卡通,在我們家是屬於「禁橎」的,因為我沒辦法一一解釋蠟筆小新為什麼要做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情。規則很明確,理由很清楚,丫丫也試著去接受我的理由並遵守這樣的規則。

  丫丫會不會成為有能力做選擇,有自制力的孩子?我也不知道,或許二十年後會有答案吧!

1 意見:

通達人 2008/11/13 下午5:46 提到...

我倒認為,及早教小孩認清商業模式,可能更有效!
像我從小四、五開始,就發現了所謂的「偶像」的商業模式,然後,就覺得按照這些商人的設計走,還真不聰明。
雖然,這樣實在是有點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