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久前,我開始給六歲的丫丫零用錢,原則是,如果當天表現良好,可以給一塊錢作為獎勵。一方面,是給她一個聽話守規矩的動力,另一方面,是開始讓她對「金錢」有概念。
現在逛街時,如果丫丫想自己買什麼東西,有用的我會贊助多一點,沒有用的我會贊助少一點,剩下的差價,就要求她自己從零用錢出。很多時候,丫丫在考慮之後,會放棄買這樣東西,或改買自己出少一點錢的別樣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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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出去玩,丫丫看到有小朋友買魚飼料在餵池溏中的魚和鴨子,也想要買。一罐十塊錢的魚飼料,我決定贊助五塊錢,丫丫也答應自己出五塊錢,所以她就擁有了一罐魚飼料。或許是謹慎的本性使然,或許是因為飼料是自己花錢買的,丫丫的餵法是「一粒一粒」的餵,等魚吃完了,再餵下一粒飼料,充份享受每一粒飼料的樂趣。相對於旁邊的小朋友「一大把一大把」的灑飼料,灑完一罐之後,「咚咚咚咚」又一口氣連買四罐的豪邁作風,我對丫丫珍惜資源的作法,還是比較認同的。
最後,我們帶著沒餵完的小半罐魚飼料,快樂的回家。
2 意見:
嗯!狐狸大果然有做同步。呵呵!
我是愛文二號...嘻
狐狸大誘導小孩的方式還真值得學習。
承教了。
呵,過獎了。給零用錢是向別人學來的,要丫丫自己出錢是我自己靈機一動想出來的,不花錢,存錢要做什麼?對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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